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布日期: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广告发布媒体: 。
三、广告的媒体类型、媒体数量、发布时段、发布地点:
详见合同附件 。
四、广告发布内容:
广告采用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打样稿/胶片或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广告样稿/胶片或样带作任何改动。
五、合同总金额
1、合同总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该费用已含税费、代理费、广告审批手续费、发布费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予乙方。
2、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2天内向甲方提供与收款金额相等的、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及验收报告、相片等证明材料,否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支付款项日期或扣减相应款项后支付。如乙方未按税务规定提供发票,则导致甲方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交纳的税款(2)相关的滞纳金(3)税务罚款。
3、甲方应于地铁广告投放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具有相应的资质代理甲方的广告发布业务。
2、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的申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理顺与甲方及广告发布媒体之间的关系,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乙方审查义务
乙方负责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保证广告的合法性,并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因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侵犯他人的权利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或被追究责任,或者由于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不适当引起消费者的反感,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商誉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各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具备从事本合同广告发布业务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就本合同支付的全部款项,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媒体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就本合同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已发布的广告内容未经甲方签字确认,或与甲方提供的样稿/胶片或样带不符的,或者广告发布的时间、次数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回甲方就本合同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