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_______,男,40岁。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______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_______的妻子_______的要求,为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_______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_______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______区______街区______西园______苑___幢___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____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
_____年__月__日
尊敬的阿城区教育学会领导小组:
我们是阿城区玉泉镇河南小学,我校于20xx年11月20日申报了阿城区“十一五”教育学会课题《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有效策略的研究》,课题编号是agh030。为了使更多的教师参与到课题研究中来,并能更深入地开展研究,我校决定更改课题主要参加人。
课题变更为《小学课堂教学有效策略的研究》
课题主要参加人变更为:史万和、王亚菊、牛海亮、常伟、张芳、张丽娜、张英华、张丽丽、赵玉娇、周晓明、李宏伟、叶长生、那佳、刘桂芝、江正军、宋本双、高颖、常存、任翠英、周国莉、王艳艳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商务局:(涉及董事成员)
1、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行政许可(备案)申请表、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2、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章程修改协议
4、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原董事、监事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的任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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