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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教学心得体会(汇集十三篇)
对我来说,检察院原本只是一个简单而又模糊的符号,只是停留于纸面上的印记。通过三天的简短培训,这个符号逐渐清晰明朗,立体现实。在这三天里,我参观了生机盎然的花园式的办公环境,聆听了领导们对科室业务的介绍,观看了先进事迹报告和反贪审讯的视频,参加了青年干警交流会和新人辩论赛。通过这些活动,我对检察院的各项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对自身的定位和要求有了进一步的规划,对未来的发展方向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
回顾三天的学习,我认为青年干警只有练好听说读写基本功,才能在检察队伍中尽快地成长起来,为检察院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一是多听。新录干警刚刚从学校毕业,即使有一定工作经验,但毕竟隔行如隔山,不经过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历练,很难成长为业务能手。xx院人才济济,高手云集。他们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控申科宋科长有多年的反贪工作经历,从宏观上的自信、责任到微观上的如何记录讯问笔录、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都毫无保留的把这些能够使新人尽快熟悉工作岗位、在岗位上能够“稳得住窝”的东西交给了新人干警。新人干警要倍加珍惜这样的学习机会,多听多记。将来走上了院里分配的工作岗位,更要把多听资深干警的意见作为自己快速成长的捷径。
二是会说。之所以要会说,而不是多说,因为说话人还要解决说什么、什么时候说、怎样说的问题。xx院刚刚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团体论辩赛优秀论辩奖的宋晨,就是在辩论赛场上脱颖而出的优秀检察官。在这次培训中,我第一次与辩论赛亲密接触,亲身领略了辩论的剑拔弩张的氛围。在短暂的时间里,在辩论中如何守住己方的底线,如何切中要害的攻击对方的软肋,如何驾驭全场的节奏和导向,这都对说话技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其实,说话技巧对于检察业务的任何一个科室都是至关重要。以公诉科陈嘉出庭公诉的胡某职务侵占罪为例,在法庭调查环节只有有针对性的讯问被告人,才能达到指控犯罪的目的和良好的公诉效果。陈检察官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详细讯问了被告人的主体资格、作案过程以及从轻情节。通过讯问,案件事实清晰明了地陈现在法庭上。在宣读公诉书的最后,谈到了本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和社会危害性,陈检察官发表公诉意见的语气、语调、关键字等都把握的非常到位。
当然会说的前提是要学会思考。没有一定的思考深度和广度,仅仅凭着表层的说话技巧往往会浅尝辄止。政治处高主任在介绍侦监业务时说,检察官在汇报案件前,对案件一定要有一个倾向性的意见,不能仅仅罗列一些看法而没有自己的主张和观点。而这需要检察官善于思考、学会思考。
三是多读。公诉科冯科长在讲解公诉业务时,谈到了公诉检察官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而法学知识的积累,一方面通过接触具体案件而获得,另一方面就要靠多读书。新录干警不能自认为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就高枕无忧了。事实上并非如此。社会瞬息万变,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法律连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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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作为一名还很年轻的检察官,只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努力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才会更好的履行职责,才会更好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会更好的践行一名当代检察官的神圣使命。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检察官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作为一名在江苏岗位锻炼的新疆检察干警,有幸能被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派往西南政法大学参加反贪侦查业务专题培训,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全国培养法学专业人才最多的学府,重庆作为直辖市,在全国的反腐行动中,特别是在一些重特大案件的办理中,其办案中积累的经验无疑具有风向标的引导作用。此次培训,给我们授课的是西南政法大学各学院的院长、副院长、教授和参与《刑法修正案(九)》修改的专家,他们既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又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现行职务犯罪已呈现多元化,犯罪行为较为隐蔽,给我们自侦案件查办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如何更好地应对,老师们就职务犯罪侦查策略设计和运用、讯问的技巧和心理突破、如何应用信息化侦查以及办理案件中如何注意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等方面内容,结合实际案例一一作了详细的讲解。
反贪办案困境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在新的刑诉法背景下,时间越来越紧,要求越来越高,'戴着镣铐跳舞'是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案的真实写照。在这种情形下,没有一些必要的策略、方法是不可能成案的。在此次学习中,老师对各种案例的分析,让我们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见识了各种手段,特别是在审讯突破,感觉老师们讲的非常贴近实际,可操作性非常强。比如说在对距离的把控上,在对场景的设计上,无一不是审讯实战过程中智慧的凝结。既有对法律理论高屋建瓴的解说,也有对司法实践具体问题的真知灼见,兼顾了理论与实践、理念与操作、实体与程序、法律与政策等方面。从理论到实践的往返,对具体案例的得道分析,的确让我品尝了一周的司法大会餐,营养丰富,可以增强我们解决司法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
近年来基层院一线办案部门的感受之一就是案件越来越难办,但是考核要求在那里,无论是找米下锅还是等米下锅,很多时候都感觉路越走越窄。学习之余我在思考,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在发掘案件线索、在对某些似是而非的事实的把握上还不够精准,另一方面是在办理现有案件时的手段、方法、策略还不够成熟,成案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一案的办理中挖掘窝串案的能力还可以再进一步。通过此次学习,不仅见识了各位老师深厚的理论功底,更从他们在反贪侦查一线时与被调查人斗智斗勇的实战经验,对我们来说,无疑增加了在以后办理案件的信心。以前我们一直在强调精细化初查,对初查过程的各种情况都要求考虑周全,几乎就是面面俱到。但是在第一次接触对象起,包括后续的审讯,还没有建立起精细化的意识,审讯策略也是常规动作,完全谈不上对策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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