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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讲座心得

专业讲座心得

发布时间:2023-04-28
1 药剂专业讲座心得(实用十六篇)
药剂专业讲座心得

在我们得到一些启示之后,将它们记录在心得体会中可以帮助我们牢记于心。这有助于我们分析问题并找到解决之道。虽然很多人可能觉得撰写心得体会很困难,但是下面的药学专业讲座心得体会为大家提供了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药剂专业讲座心得 篇1

药理学是研究药物作用机制的学科,它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药物如何影响身体,以及药物如何与其他学科如生理学、生物化学等相互联系。学习药理学,不仅让我对药物有了更深的理解,也让我认识到合理用药的重要性。

首先,药理学的学习让我更深入地理解了药物的'作用机制。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药物是如何与人体细胞发生作用的,以及药物是如何在体内调节生理活动的。这让我对药物有了更深的理解,也让我认识到合理用药的重要性。

其次,药理学的学习还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了药物的设计和开发过程。这让我了解到药物是如何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也让我明白了药物研发的艰辛和不易。

最后,药理学的学习也让我认识到合理用药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存在不合理用药的情况,这不仅可能导致药物副作用,还可能延误病情。因此,我们必须合理利用药物,以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总之,药理学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我深刻认识到了药物的作用机制和合理用药的重要性,也更加了解药物研发的过程。在未来,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实践,以更好地利用药理学的知识,为人类的健康做出贡献。

药剂专业讲座心得 篇2

通过本次外出学习,我认识到自己离一名真正的临床药师的水平相差甚远,也总结了以下几点心得体会: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药师需要不断的学习医学,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并在工作中不断地实践和积累,巩固原有的药学知识,与时俱进,阅读药物期刊,参加有关药物的知识讲座,掌握国内外新的药物信息和用药动态,从各方面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学习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参加各种各样的学习班或者研讨会,让自己开阔眼界: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每个周末我都和他们医院的临床药师们参加学习班,感觉都非常不错,不仅让自己增长了新的`知识,而且认识了一些新的临床药师朋友,一起分享进行临床药学工作中的心得。

除了去院外学习,院内也有很多相互学习的好方法,而这些方法恰恰也是值得我院学习的:在一中心每个星期四下午都有一个小小的药学知识讲座,每期都有一个主讲人,自选主题并制作ppt。在周四的下午,大家围坐在一起听主讲人讲完后提出相关问题讨论,每个人都可以投入到其中,药学部的领导也非常重视,只要有时间也会参与进来,并和大家一起分享多年来的药学工作学习经验。除了西药房的小讲座,药学部主任都会按时主持每月一次的临床药学小组会议,各位临床药师汇报本阶段内的工作情况,并就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最让我感动的是她们每个人都非常认真和执着,遇到任何问题都会仔细查阅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并总结反馈给医生,有时候医生都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打动,并配合和支持她们的工作,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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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业讲座心得(精华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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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根据您的实际需求仔细编辑了“专业讲座心得”,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我们有认真探索过世界的真理后,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整理一下不同的看法。一个好的心得体会反馈会让我们对于人生有一个新的思考。

专业讲座心得(篇1)

今天上午有幸听了x法院一名法官关于侵权责任法的讲座,他用事实说话,每个论点都会举一两个案例,感觉很贴近生活,很生动易懂。其中对其中最感兴趣的是无过错采血造成感染也应承担责任的问题以及饲养动物侵权的问题。

法官讲违规采血当要承担责任,但在实践中,采血机构即使尽了最高的注意义务,采用最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检测手段,建立了严谨的检测方法和步骤,仍然不能完全杜绝输血引发感染问题。常见的感染主要是病毒感染。

法官说判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这需要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对法律作出合理解释。虽然无过错输血感染是一个不可预料的风险,但毕竟血液提供者对风险的控制力要强于患者,掌握分散风险的主动权,加大他们的责任,可以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加快社会文明步伐。

因输血发生感染,不论血液提供者和医疗机构有无过失,也不论是否进行过必要的检测,均应向患者承担责任,这其实就是无过错责任的适用。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血液制品的安全性,涉及公共安全,一旦放宽无过错输血的责任,将造成不可想象的灾难。

例如,80年代美国盛行输血免责规则,导致1.6万名血友病患者感染肝炎病毒,感染率22%。到90年代,死亡的血友病患者中,死亡的原因不是因为自身疾病,而是艾滋病,高达65%。对责任掌握过宽,司法实践掌握得过松,会导致供血机构没有动力去研究克服病毒检测手段局限,会阻碍控制病毒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还有一个问题是当动物饲养人与管理人分离时,谁是责任主体?法官提出应当由实际占有控制动物的管理人承担责任。笔者对此观点甚为同意。提高管理人,包括临时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更利于对动物的控制,也防止管理人以自己并非真正饲养人为由逃避责任,造成被侵权人的请求权形成权利真空。另外,可简化法律关系,利于诉讼效率。

在我国对于动物的管理其实已经很宽松了,法官向我们讲述了外国对动物严格的管理制度。如狗上户口,狗进学校,狗上责任保险,违规处罚严厉。美国有一案例,大狗把邻居咬死,因过失杀人罪判处狗主人四年监禁。对狗实施了安乐死。这样的规定在我们看来似乎很搞笑,但细想起来这样的法律规定恰恰能解决很多问题。我国一再对饲养者强调加强对动物的管理,但事实上没有产生预计的法律效果,归根到底还是法律不够严格,没有真正触犯到饲养人本身的利益,如果能像外国法一样,限制饲养人的人身方面的利益,那么效果应当会很明显。中国的法律可以加以借鉴。

通过法官细致入微的演讲,我确实学到了很多东西,感谢法官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教会我们这么多知识,我真的受益匪浅。

专业讲座心得(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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