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院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服务年活动和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队伍素质、执法观念、工作作风及职能的发挥,均取得了明显成效,检察院工作总结。
(一)、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1、刑事检察工作。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履行了检察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截止6月30日统计,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37件52人,其中批捕35件50人,不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3件57人,起诉25件47人,不诉1件1人,退回2件3人,转出5件6人。在办案中我们做到:
一是坚持严格执法。为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在执法中我们突出一个“严”字。今年4月26日,我院受理犯罪嫌疑人牛某涉嫌挪用资金一案,在审查逮捕环节牛某之妻张某拒不承认窝藏,为此,我们对公安机关进行详细引导取证。查获了牛某在逃期间张向其妻提供钱物的证据,并重新讯问了已被刑拘的牛某,以铁的证据批准逮捕了张某。
二是坚持提前介入,突出一个“快”字。在办案中做到,凡是到手的案件立即阅卷,尽量缩短办案时限。对周四、周五受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做到双休日不休,进行详细核查,绝不在批捕环节上贻误战机,从快批捕。
三是确保办案质量,突出一个“准”字。我院查办每起案件,不管遇到多大麻烦,碰到什么样的问题,都要把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情节上搞准核实,不枉不纵。如我们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介绍妇女卖淫一案中,经办案人员细心审查发现,介绍妇女卖淫罪中的介绍是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沟通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而本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把被害人介绍到音乐茶座,不是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起到沟通、引见、撮合作用,于是我们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不捕决定,从而防止一起错案发生,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工作中。我们重配合不忘监督,重质量体现公平正义。我们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充分履行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为维护我县的社会安宁和政治稳定做出贡献,确保一方安宁。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我们严把受案关,为快办快结打好基础。受案后不压不拖,快审、快查、快结、快诉。上半年审查起诉工作在人手少,案件比去年增加1/3的情况下,达到了大小案件均能在诉讼时限内办结的目标。在案件质量上,严查细审,做到每案不留死角,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法适当,保证了案件质量。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的同时,我们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侦查监督中,来真的,动实的,不走过场,注重实效。上半年我院共书面纠正违法1件1人,改变定性1件2人,建议撤案3件3人。
2、反贪贿工作。在查办贪污贿赂工作中,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集中优势兵力,运用科学侦查手段,快速突破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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