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甲方将其私有船舶挂靠在乙方名下,乙方为船舶登记所有人及经营人,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如下合同内容: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将具备长江干线普通货物经营资质条件,有完备的船舶生产安全设备,船舶质量可靠,并配备相应的持证船员的船舶挂靠给甲方(船号,b级载重吨,千瓦,)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为乙方办理入户船舶及有关证件、过户手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据实际承担。
2、乙方经营权挂靠给甲方的船舶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属乙方。
3、乙方船员应自觉接受甲方管理,遵章守纪,合法经营,确保全生产和运输质量。
4、乙方船舶发生海损(污染环境)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甲方为处理乙方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保险公司索取的船舶事故赔偿费,按实际返还给乙方。乙方因事故或意外造成的'人员伤亡,由乙方依法或与当事人协商解决,并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有义务参与调处。
5、乙方船舶的工商管理费、船舶保险费等由甲方代征代缴,税金由乙方每月申报,甲方按规定代收代缴,具体数额见附表,乙方应按附表数额按时足额上交到甲方。
6、乙方按年度向甲方缴纳企业管理费、经营权占用费,具体数额见附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挂靠船舶应视同本公司船舶一样,承担经营管理及管理责任,甲方有权在防汛期调度乙方船舶,有权对乙方船舶的安全隐患提出整体改意见和处理决定,对违章、无证、达不到上岗操作技能的船员提出更换意见。
2、甲方按标准、按规定时间为乙方代征代缴工商管理费、税金、船舶保险费等。
3、乙方船舶发生海损事故,甲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妥善处理有关事宜,不得借故拖延和回避。甲方负责为乙方向保险部门索取事故赔偿费。
4、甲方应为乙方船舶、船员办理好各种合法的经营证件,其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法律责任
1、乙方船舶在经营期间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违反合同一方应向遵守合同一方交付5000元至10000元违约金。
四、其它事项
1、如因乙方拖欠上缴费额或因交通事故费由乙方承担责任,其费用超出乙方安全保证金时,甲方有权依《担保法》之规定挂靠船舶抵押。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对合同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未发生违约行为及合同纠纷,且国家未作重大政策性调整的,合同继续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市航务局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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