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之一。据说作者听到了一首美国的民歌《老黑奴》,这位老黑奴命运多舛,亲人相继离去,而他却仍然能够乐观对待这个世界。作者受其启发,写下了《活着》。这部作品讲述了在中国近现代的社会背景下,在解放战争、三反五反等接连发生的社会变革里,福贵的人生在时代的波涛中摆动着。亲人相继离去,自己日渐老迈,最终,只剩一人一牛而已。
从《活着》这部作品里,我们既能听到艺术层面上来自那个时代遥远的哭声,又能听到近处有关生命和遭遇那无奈的悲泣。这样多重维度的悲剧感,也因此使其成为真正伟大的作品。
死亡的重复,苦难的连续,作者用这样戏剧性的手法,仿佛是让记忆里的痛感不被时间所麻醉。同时,也通过福贵的人生,折射出更为深刻的时代内涵和生命的意义。
从时代层面上来说,这部小说架构在中国近现代的宏观格局上,以小见大,以福贵个人的不幸,反映出时代的不幸。作者并不避讳谈及国家建设过程中的错误,比如生产力领域上,1958年至1960年间忽视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过度夸大了主观的作用,这样的主观主义错误,使得生产与实践脱节,为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再比如生产关系领域中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忽视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原则,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绝对的平均主义,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作者通过小人物在狂热冒进潮流里的挣扎,映射了社会风气的严重左倾与随之人们精神世界的扭曲。
从生命意义上来说,在我眼中,《活着》是一曲现实主义的悲歌,而活着本身,却是最具浪漫主义色彩的字眼,它最主观也最理想化。也许,向死是生命的本能和归宿,而活着则需要足够的挣扎和最大的勇气。作者用象征性的笔法,将生死从绝对化的分隔,转化为融成一体的有关生命的哲学。
我们并不敢妄谈生死,只希望,在似乎无穷无尽的苦难过后,每一个坚持走过来的人都能够形成这种只为活着而活着的心境,这也不失为一种释然和旷达,更是一种精神意志的胜利。
千百年来,人类追求永恒的意义在于什么?我想,其实,就是活着而已。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伊索寓言》的书,里面有很多的故事,我最感兴趣的是《生金蛋的母鸡》这个故事。
从前,有一对懒夫妻,不愿意靠劳动致富,就每天向神祷告、求福,让夫妻俩过上好日子,神答应给他们一只母鸡。夫妻他们心里想:一只母鸡有什么用,还不够吃一天的,明天中午把它杀掉算了。
第二天中午,丈夫拿着刀,去鸡舍杀鸡时,却吓了一跳,便大叫一声。妻子以为丈夫出了什么事情,所以便去鸡舍一看,她也吓了一跳,因为那只母鸡的鸡窝里有一颗金灿灿、沉甸甸的金鸡蛋。后来,夫妻俩用金蛋卖掉的钱,为鸡做了最舒服的窝,给它喂最好的食物。当母鸡吃好住好后,每天晚上都给他们生一个又大又沉的金蛋。他们发了大财,买了田地,雇了许多佃户,又盖起了大房子。
有一天,妻子说:“干脆把那只母鸡杀了,把肚子里的金蛋都掏出来,省的每天伺候它,给它这么多食...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