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那么,怎么去写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退款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给的标准服务将协助用户保障产品正常地使用,完善的组织结构、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高水平的技术支援队伍使我们有信心供给一流的服务。我公司所有产品自安装之日起质保:
1、免费质保1—5年(不一样产品、质保期不一样)
2、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上门维护处理,更换产品。
3、用户在正常使用时出现性能故障,我公司响应时间1小时,24小时内上门维修。
4、项目完毕后,客户归入售后管理档案,每年不定期对产品进行跟踪服务。
5、超过质保期的产品进行保养和维修应由客户承担维修、易损易耗零件及往返运输费用的成本费。
在保修期内,以下情况将实行有偿维修服务:
(1)由于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而发生的损害;
(2)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3)由于对产品不正确的使用而损坏。
x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开发的明天华城小区___单元______号,因预售暂测面积与交付使用实测面积不一致,预售暂测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元/平方米;交付使用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因总建筑面积减小_____平方米,已向该业主支付________元面积补偿款,然而其中公用分摊面积增大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减小_____平方米。根据上海市《关于预售商品住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减处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商品住房预售时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交付时的实测房屋建筑面积不一致时,按共用部位分摊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开处理的办法处理”,以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四十四条(预售商品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减的处理)规定,“分摊房屋共用部位的建筑面积或者因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实际勘测的误差而造成建筑面积增减的,预售合同约定的转让总价格不变”,故公用分摊新增面积不能用于计算总补偿款。
此外根据上海市《关于预售商品住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减处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二细条(套内建筑面积增减的处理办法)规定,“套内建筑面积按‘按实结算’的原则处理”,因此实测后减少的套内面积______平方米,总共应补偿此部分对应的房款________元,亦即还需补偿该业主________元。
对于交房时____单元______号业主还需获得的此部分房屋套内面积补偿款________元,将于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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