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制度 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是转变工作作风、实现科学管理的切实要求,做好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保证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得到落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1、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2、指定督办的'事项。
3、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
4、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二、督查机构。
由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的督查办行使督办职能。
三、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围绕我办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按时督查督办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2、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反馈落实情况。
3、务求落实。通过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督办工作制度。
1、逐级负责制度。督办事项要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分管领导要重视,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保证落实。
2、考核处罚制度。对会议决策和领导交办事项贯彻办理不认真、不得力、敷衍推诿、贻误工作的,按照我办《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处理。因办理不认真,且拒绝服从督查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因督查办履职不到位造成的工作失误,由党委会议予以问责。
3、定期通报制度。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督查办将按季度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4、保密制度。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评议考核内容。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以及工作作风。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协调能力。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绩: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取得的成效。
一、评议考核等次
1、评议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2、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议考核程序和办法
二、评议考核程序和办法
1、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街道考核指导小组向社区成员代表或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说明评议考核标准。
2、社区居委会主任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做社区工作报告,然后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次述职。
3、代表按评议等次对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测评。
4、街道考评指导小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5、街道考评指导小组根据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按考核等次,对评议考核对象进行评价和认定,并存档备案。
6、各社区评为优秀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评议对象的15%,评为优秀的人员评议满意率必须达到80%以上。
三、评议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必备条件。
2、考核结果经认定后,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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