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派出所:
现xx即将竣工,12月底即将交付业主使用。
此项目由xx有限公司开发,湖北xxxx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由武汉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前期全委物业服务。
xx座落于武汉市xx内,位于xxx交汇处。
是一个中小规模、功能较全的集小高层办公、独栋办公、实验楼于一体的工业地产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x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绿化综合覆盖率约为41%,该项目有二个出入口,共计建筑物3栋。
临街为品字形1.2.3号楼,其中1—2层为整体商铺,其中1.3号楼为10层,2号楼为12层,3层以上为办公楼。
现特向贵所申请报批项目门牌号,望批复!
一、申请:至高新区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递交书面申请意见。书面申请内容为:
(1)、企业申请门牌号码报告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报告内注明,企业目前发展状况,企业所在道路位置。)
(2)、附企业“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内需要有“南京市规划局(高新)审核专用章”印纹)
二、审核:联系分管片区警察,进行现场区域查看、核实。(可向派出所田所长咨询分管片警)
三、缴费:审核完毕10个工作日后,联系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经办警察或分管片区警察,确认审批结果,缴纳门牌号码制作工本费100元。(可与经办警察或分管片警确认申请门牌号码牌号。)
四、制作:门牌号码制作由派出所统一委托到市区进行制作,时间约为2个月左右。
政策依据:
1.公安部《办理公民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件工作中住址项目填写规范》;
2.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
3.佛山市公安局(佛公通162号)文件规定。
受理条件:
凡合法新建、改建的房屋,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编制或改编门牌号码手续。
1.填写《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收原件(2份);
2.开发商的书面申请报告,收原件(1份);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能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或房房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
4.总平面图复印件、房屋各层平面图复印件(需加具规划部门公章),收复印件(1份);
5.房屋四置图(需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1份);
6.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或建筑物命名的批复,建筑物位于新路、街、巷的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地名办有关道路、街、巷的命名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
7.属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
对象二:居民房屋申请或变更门牌号码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填写《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收原件(2份);
2.属农村宅基地建设的房屋,提供《宅基地证》;或《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确实无法提供上述证件的`,需提供有效的《建房用地许可审批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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