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总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防护培训总结(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xx年,在市安委会、安监局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乡从实际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主题,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宣传,整治隐患,切实加强和改进全乡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结合起来,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前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得以稳定发展。有效预防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xx年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成立了乡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主任,乡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工业、交通、城建、综治、教育的党委委员或副乡长为副主任。乡经发办、城建办、综治办、文体服务中心等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设立了五个工作组,即(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道路交通、地质灾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组,学校学生安全及食品安全工作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及车辆管理安全工作组,监督检查工作组)。
二是提出了各行政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任务。
三是成立了村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村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村安全管理员或所辖企业负责人组成。
四是全乡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使安全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在完善机构的同时,乡政府还根据上半年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与各村年终考核相结合。做到了有目标、有责任、有考核、有奖惩。
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项措施和方案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我乡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百日督查专项治理工作入手,在完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工作职责和制度的同时,还成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制度、会议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安全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责任感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一年来,特别是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我乡要求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企业(多宝电子有限公司、英凯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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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积累了新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9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校园安全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国务院高度重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网络攻击威胁事件频发。制定出台《条例》,建立专门保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保障促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一是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和保护工作原则目标。《条例》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强化和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二是明确了监督管理体制。《条例》规定,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
三是完善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机制。《条例》明确了认定工作的组织方式和认定程序,依照行业认定规则,国家汇总并动态调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结果,确保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纳入保护范围。
四是明确运营者责任义务。《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或网络安全威胁、规范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活动等作了规定。
五是明确了保障和促进措施。《条例》对制定行业安全保护规划、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制度、明确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组织安全检查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等作了规定。
六是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未履行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未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等情况,明确了处罚、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措施。对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危害其安全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20xx年的工作已经结束,市公安局出入境治理科在市委、市政府、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能扎实工作,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方面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清醒熟悉到要完成好肩负的工作任务就要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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