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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10
1 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验科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1

一、所有检验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采集的标本,应有专门的送检登记本,详细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采集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情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判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准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情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详细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可替代或难以再行采集,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提供给临床作为参考,并将详细情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如确有需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要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及时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出现意外时需及时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要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采集。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存,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留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志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留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存。

八、凡保存的血标本均放置于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专门的医用垃圾袋内,运送到医院统一安排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废弃的血标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按照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实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存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需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2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每月申报所购商品化试剂原料,并应做到及时盘存清点,入库做到心中有数。

2、所有试剂的申请,进货一律由科室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宗,有批准文号。

3、各专业实验室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4、自配试剂须以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5、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6、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执行。

7、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8、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检验科规章制度 篇3

1、保持细菌室内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所用工作台、地面,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每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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