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移交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立本协议,接收单位需保证履行以下责任:
1、甲、乙双方应委派人员对办公楼及办公设备的交接验收,确保设备设施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按办公楼设备设施清单逐项签字移交签字后该清单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本次移交的所有办公设备和办公楼产权归甲方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3、本次移交的所有办公设备由接收单位进行维护和保管,办公设备的.损坏、遗失由接收单位承担。报废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进行账务处理,并说明原由。
4、接收单位需正确、合理地使用办公楼及办公设备,由于人为原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接收单位承担。
5、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6、附件与本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表:办公设备移交清单
移交单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接收单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移交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移交方): 公司
乙方(接管方): 公司
根据集团产业板块管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股份公司所属石材家属院、员工宿舍楼及物业人员整体移交乙方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事项:
1、石材家属院整体区域及附属设施;
2、两栋家属楼、一栋员工宿舍楼;
3、物业人员三名。
二、交接日期
1、两栋家属楼、一栋员工宿舍楼的物业管理职责于 年 月 日时起正式移交乙方接管。
2、水电暖的交接日期为 年月 日。
3、三名物业人员人事及劳资关系交接日期为 年 月日。
三、委托服务的资料
1、两栋家属楼、一栋员工宿舍楼的公用面积保洁、绿化,共用设施设备及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与养护。
2、两栋家属楼、一栋员工宿舍楼物业服务费、租金的收取以及水电费的代收代缴业务。
四、收费标准
1、物业费:住宅楼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按 元〃㎡月收取,在以后的缴费年度按服务成本的增加根据政府指导价另行约定。
2、宿舍楼租金:宿舍楼租金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由物业公司收取。
3、水费:住宅楼水费按每家水表实际发生量执行政府水费标准。宿舍楼水费按楼层水表总量由各楼层使用人均摊。
4、电费:住宅楼电费由使用人向供电部门购买。宿舍楼电费按楼层电表总量由各楼层使用人均摊,执行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
5、遇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变更时,按新标准执行,本合同未列入的相关物业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指导价另行收取。
四、其它事项
1、甲方向乙方划拔一辆价值40万元以上的车辆,作为抵扣该家属区房屋维修、改造工程费用(包括屋面防水、外墙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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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转让申请报告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1973年5月3日,李集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李集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1975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20x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一)《六十条》实施以前使用的,乡(镇)办的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村办的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其使用权属现用地单位;
(二)《六十条》实施至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二日期间使用的,其土地所有权按前项规定处理,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占多用少、占而未用或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原土地所用者有归还要求的,应全部或部分退还;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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