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眼下市场经济活跃的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和请求得到合理表达。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新版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尊敬的学院领导:
本人是--学院--专业--班(学号:---)学生,我叫--。
我申请在--医院(简单介绍一下此医院)实习。经家长同意,特向学院申请于---月离校前往---医院实习,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实习期间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信守合同,给用人单位留下好印象;
2、实习期间遵纪守法,维护学院的形象,决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并且注意个人的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3、严格按照我院安排的时间回校参加考试及其它有关毕业工作,并做到每半个月主动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系辅导员汇报一次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
望学校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申请人:xxx 男 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xx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xxx)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xxx)失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xxx)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xxx与被告xxx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xxx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xxx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
查看更多与“终止评估申请书汇编13篇”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