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报告与我们的联系日益紧密,报告具有双向沟通的特点。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普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普食安发电[20xx]6号)精神,为总结我县前一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情况,我局结合食品安全所管环节,认真组织人员进行自查,现把1-6月开展整治工作以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我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综合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水产渔政执法大队、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种子管理站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事务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相继开展了“3.15消费与安全”、“农业知识产权宣传”和“科技宣传周”活动,发放农资识假辨假、农业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无公害蔬菜生产用药安全使用标准等宣传资料21300份;组织无公害
蔬菜生产技术培训10场,培训生产者478人次;媒体宣传3次。顺利通过了县人大、政协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认知。
(三)加强执法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08个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59家次,查处问题10起、立案查处7起,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对农药、种子、肥料等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99人(次),检查经营户349户次(其中种子124户次、农药127户次、肥料98户次),两个杂交种子抽检13个,农药质量抽检9个,农药标签抽查25个;收缴违法种子843公斤,电鱼器19台(套),涉案货值共4.47万元,为农民间接挽回损失42万余元。在农药、肥料检查中没有发现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农资生产企业进货原料安全可靠,大部分有生产和销售记录,没有发现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立案查处未审先推或不进行备案种子案件7起,结案7起,罚没8700余元,免予处罚3起。
2、开展种植业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组织对蔬菜、水果、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检查种养殖基地77块(其中种植52块、水产养殖25块)。未发现使用禁限用农药(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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