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最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最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最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最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最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最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最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最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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