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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在千里之外读后感(集合11篇)
最近读了刘同写的那本《我在未来等你》同哥在书中以一个三四十的大学老师对自己的生活极其不满意为起点,引出了郝回归突然在一次意外突然回到了自己上过的高中,并且当上了自己高中时候刘大志的班主任,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现在的窘境,所以他不想刘大志继续走上自己的路,然后过上这样的日子,然后对自己的生活更加不满。所以他对自己的年轻人进行了自己所认为的改造。在输的最后里面还带了封郝回归给刘大志的一封信。
看到这本书,心里感触良久,虽然我才十九岁,跟郝回归差远了,但是我却有着跟他一样的迷茫,一样的讨厌现在的自己,对自己的现状一点也不满意,对自己的生活也十分不满对于自己的生活以后的打算,虽然自己也幻想过好多结果,但是也像郝回归医用有许多无奈与不舍。看完这本书我也幻想了回到十七岁的自己,一遍一遍的对那个十七岁的自己去努力学习。只有努力,你才能过上那个属于自己的生活,生活远没有自己当初想象的那么简单。但是自己越这样就越发现自己离自己想要的越远。却会发现自己像刘大志一样,不是想回到过去,因为自己现在不够好所以自己猜想回到过去,回到那个所谓的年轻时代。
虽然这本书很厚,但是我却没有花掉太多时间就把它读完了,最让我感触的就是本书的开头,郝回归因为参加发小的婚礼,在婚礼上被别人叫做教授时候自己极其的不自如,可以看出自己的内心是对自己现在的生活不满意,而他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在婚礼上大打出手,看出他真的想对自己做出改变,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或许不是因为母亲,他早就吧这份教师工作给辞掉了,到了37的年龄,看不起别人一副世俗的模样,也讨厌现在的自己,在最后给刘大志的那封信里他说自己被打磨成了没有棱角的圆球,整天随波逐流,哪里下坡就滚下哪里,再也没有抬起头看过自己曾经站过的位置。而最后通过同哥说的那句话真的让我动容,他说刚开始一直想改造你,是因为我觉得你太差,太导致了现在的自己。结果越来越发现,并不是有多差,而是如今的我太过于麻木。我应该为你的人生负责,我看的身份感动。最后他给大志说自己终于变得勇敢了,他说自己去机场向微笑求婚,然而结果是她真的留下来了,他对大志说这点他比他勇敢,而他也没有辞去自己工作,而是尝试让自己去适应这份工作,他应景让让这份工作变得越来越有意义。
我们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不一样,有的纯粹,有的疯狂,但每个人的青春又都是一样的,投入去爱,投入去拼投入去忧郁,投入去证明自己。每一个人都独一无二。然而人生这本大书是非常奇妙的,一旦当你去认真的做一件事的时候,如果结果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那么老天爷一定会给你一个更好的结果。或许这就是我们为什幺努力的原因吧。
看完整本书感觉自己十七岁的青春又来了一遍,自己又回到了37岁的郝回归的那个年代,看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的傻样子,对自己的未来有很大的启发,最后,我也想像同哥一样,对他说,谢谢你,我的十七岁,谢谢你,我会在未来等你,用我最好的我...
查看详情>>等你在千里之外读后感(必备十篇)
读书的这十几个小时里我一直沉浸在刘大志和他的小伙伴们的世界里,仿佛看了一场很长的电影,那些青春的故事,那些鲜活的人物,都像极了我们的青春。看完他们的故事,不由得觉得悲伤,为什么岁月无情,要将少年磨砺成这副惨不忍睹的模样。让我想起了自己的中学时代,那种青涩的时光,有一帮死党,哪怕今天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吵的不可开交,明天又会变得亲密无间。
我相信此时此刻在读这些文字的你和我一样,做过这样一个白日梦,想回到过去,告诉年少的自己要好好学习,珍惜身边的每一位朋友,趁着青春年少好好早恋一次,劝家里买房最好多买几套……我们总希望能够时光倒流,能够去弥补那些遗憾,去改变那些错过或是过错的事情,从而使自己过上开挂的人生。
郝回归、陈小武、微笑、叮当……他们不仅仅是他们,他们更是我们的影子。后悔了,才想改变过去,强大了,才敢对未来负责。
自己的17岁也已过去近10年的时光,如果能和10年前的自己对话,我想对你说:跟着自己心底的想法走,不要受到任何影响,去做自己认为最有意义的事情。
那时真傻,不过真好
还记得我们曾经一起做过的事情吗?虽然时光回不去了,可我们还能把做过的事情再做一遍。既然回不去,那就认真留下来。
我不知道如今才十六岁的我,看这本书是不是为时尚早,还未曾经历花样的高中年华,不曾度过那个十七岁,不过现在也有别样的体会吧。
大学教授,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一份美差事,却让在这岗位上八年的郝回归充满失望,对于明天他看不到希望,可没有人理解他。人最可悲的莫过于没有人理解,认同自己的想法。郝回归怀念那时的十七岁。
一切如他所愿,来了一场时空之旅,他回到了十七岁成了当初自己的班主任。回到十七岁少年时代的郝回归,细腻、温柔,因为早已知晓每个朋友的未来,愈加小心翼翼地参与着他们的人生。他竭尽全力,为了不让自己曾经的遗憾再一次上演。他知道每一个学生的心事,知道他们所忧虑的`,担心的,畏惧的。和学生打游戏pk为了戒掉学生的网瘾;和学生一起调查学校食堂的安全;在自习课上带学生看nba;和学生一起疯,一起闹。有这样的老师,何其幸运。
刘大志、陈小武、陈桐、微笑、叮当这五个小伙伴在各自酸甜苦辣里成长,闪闪发光。郝铁梅给刘大志买了假名牌运动服,刘大志、陈小武、陈桐三个好兄弟靠“计谋”拿下了运动会男子长跑第一,五人组一起溜冰、晚上在天台看流星雨,微笑叮当做校园电台广播,搜集海报照片追星……
我站在高中的开头,拉着青春的尾巴,憧憬着未来。他们说高中时代是最美好的回忆,没有小学的幼稚,初中的懵懂,大学的社会。我很期待,在这三年里能够像刘大志一样,有一两个能为你扛下处分,一直支持你的朋友,有一个自己所喜欢的人儿。年少的我们或许没有那一丝成熟稳重,但却有着成年后我们不再会拥有的勇敢和志气。
现在的我们很好。和九十年代的青春相比,我们有配置齐全的硬件,优秀全面的老师,丰衣足食的...
查看详情>>我在雨中等你读后感(精选二篇)
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常会对人生或事物有许多感悟,不妨写两篇读后感来记录这些思考。那么,如何写出合适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在雨中等你》的读后感,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常听到“书到用时方恨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样的话,从古至今,国内国外,都有很多人强调书和读书的重要性。然而在这个信息时代,人们逐渐抛弃了书籍,把头埋入手机屏幕之中,阅读的都是一些没有营养的段子,而真正富含智慧的书籍且被冷落在书店中那布满灰尘的架子上,无人问津。
的确,在快节奏的生活中,人们是不肯抽出时间对一本好书细嚼慢咽的。没有书,他们依旧工作、依旧生活,书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想必是每个人都看过电视剧版的《西游记》吧,电视剧的影响力确实是比书籍打,更为吸引人,几乎没有多少人看过《西游记》的原着,虽说电视剧上有演员精湛的演技、真实的背景环境,但我们无法体会到原着中文字的精彩流畅,无法赏析字词的精辟微妙,无法感受章节的气韵贯通,无法感受到作者最真实的情感。这些,都是电视屏幕无法给我们的,只有阅读才能明白。书籍不可取代的道理,也尽在于此。
偶然间,我遇到了“降斤甩卖”的书摊,为了占便宜,我们买了些书,但搁置了他们一段时间,在百无聊赖的时候翻看,我发现自己很快就陷入其中,现与各位分享我的感受。
文字没有视频那般给人以直观感受,但它的魅力在于给人以联想。《理想国》中描述的美好社会,令人心驰神往;《边城》中善良淳朴的民风,令人赞叹不已;《当睡者醒来时》中那对未来世界的大胆畅想,令人脑洞大开。而对于同一本书,不同的人读过会有不同的联想。在阅读一本书的过程中,我们都一致地追随作者的思路,但又能读出自己的“新路”,最后都到达一个同样的终点。书不会局限你的思想,而是让各种思想畅飞。
书是一种人生。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便踏上了一段旅程,我们的心会融入书中,一页一页地经历着、行走着,我们在这路上有时会激动得豪气冲天,有时会伤感得两泪涟涟,也有时会陶醉得不能自拔……当我们把感情投入书中时,我们会发现自己变得理性,变得睿智,变得敢爱敢恨,最终我们的精神会得到升华。人生,是一场从迷茫无知走向发现自身价值的旅途,而读书,正是如此。
我最近在看美国作家加思·斯坦的《我在雨中等你》,在每个惬意的午后,我捧着书,一把椅,一个人,一颗心,一本书,字转心驰,文飘魂荡。
这部小说很特别,作者以一只狗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写,以与主人的生活的见闻和感受为主线,以赛车故事为暗线,情节动人,读罢,潸然泪下。
读的过程是十分享受的,我不在乎把自己当做书中的狗。随着文字流淌,我感受到人与狗之间相互信赖的深情;跟着情节变化,我体会到人的自尊自强与狗的忠诚智慧。最后,这只“有思想智慧的热爱赛车的与主人共患难的狗在帮助主人渡过难关后失去,它生前一直坚信狗死后会转世为人。在结尾处,成为了赛车冠军的狗主人遇到...
查看详情>>2024等你在雨中读后感
每个人读完一本书后都会有所感悟,通过阅读作品而获得许多见解和经验。实际上,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来更好地记录我们对作品的感悟。那么,在写读后感时,需要重点陈述哪些方面呢?好查范文网编辑为大家收集并分享了“等你在雨中读后感”。请将这篇文章保存到收藏夹,下次再看!
这本书是我在逛书店时,偶然发现的,书名叫做《我在雨中等你》,但封面却是一只可爱的狗狗。在雨中,它模糊的眼神,吸引着人们去发现它眼睛里秘密。
恩佐的.主人叫丹尼,是一名赛车手,由于生活中的种种不幸,遇到了许多困难,唯有恩佐知道真相,可是,他只是一只狗,他无法言语,只能默默地祈祷,做一些他力所能及的事:在主人要去参加赛车比赛时,它在心里默默的祝福主人平安,并为主人加油;当女主人怀孕时,它寸步不离的守护着;当女主人早产而丹尼又不在时,它代替丹尼,给予女主人关怀,并承诺要保护那个小小的婴孩;当女主人去世,丹尼面临绝望时,它不由自主的也和主人一起难过;当伊芙的父母与丹尼争夺卓伊的抚养权失败被逮捕时,它始终陪伴着卓伊,替主人看护着她,与主人不离不弃。由于车祸后遗症,恩佐离开了这个世界。
书中,恩佐始终相信着,他是一个人,只是被赋予了狗的躯壳,他说:“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只有着蒙古犬血统的狗,蒙古有个传说,说狗死后可以转世为人。”
在书的结尾,已经成为国际顶尖赛车手的丹尼遇见了一个粉丝小男孩,这个孩子刚坐上赛车就知道怎么开,他仰起头微笑着说:我叫恩佐。读到这的时候,我真为恩佐感到高兴,他终于实现了做人的愿望。
闲来无事时,我就会捧起这本书,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触,每当我合上这本书时,却发现早已热泪盈眶。
细雨呢喃,阵阵风向她刮去,但她并未因风寒刺骨就转身进屋,反倒是更加坚定地盘坐着。而远方引擎声低沉嘶吼,带动车身向前冲去,风驰电掣间,赛车将驶入第一个弯道。我透过窗,一扇叫“想象”的窗,望着他们。
她是恩佐,他所见到的一切都是黑白的,但是她的赛车手主人──丹尼,让他知道何为“彩色”,并使得他的生命开始有了色彩。恩佐的黑瞳孔后面是灵魂、情感、智慧和人类;但他的身体又让他的世界不同了——因为他是一只狗。
我将书本打开,这本书,是我第一次看超过百页的**,也是我与童话世界道别后的第一本“非童话”读物。
那时,我想象着恩佐会是什么样的狗。我一边看书,一边弹着书的边沿。人物们跳到纸上。我带着黑白文字的线索一步步走进恩佐的世界。
翻页之间,我想象化身为恩佐,跟着主人丹尼在赛车场上体验疾速奔驰的快感,专注凝视前方,“眼睛往哪看,车子就往哪去。”丹尼爽朗的笑声回荡耳际,温暖及愉悦环绕身边,他们认为:幸福永远都在。
不过,快乐好像并不喜欢快速地赛车,自死神带走丹尼妻子后,它,便从恩佐家彻底消失了。
阅读时,我总不懂大人世界的复杂,认为所有故事都应该是幸福结局;我更不了解法律诉讼,认为小女孩跟父母一起是天经地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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