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区住房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秉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位于**小区的房屋进行了实地勘察,并作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履行了公认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据此,我们对委托评估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进行了评估,为处置该房屋提供价值参考。目前我们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委托评估资产所表现出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壹千壹佰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1135.72万元)。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区住房管理局为确定 **小区房
屋价值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
字[2015]第*号
一、绪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区住房管理局的委托,根据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为**小区房屋处置事宜,对该房屋的价值进行了评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区住房管理局。
产权持有者:**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报告使用者:**区住房管理局、**区财政局。
三、评估目的
此次评估**小区房屋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房地合一),目的是为该房屋公开处置提供价值参考。
四、评估范围和被评估对象
被评估对象**大门南侧房屋,为一栋建筑面积为111111平方米的二层商业门面。房屋所在宗地土地使用权证为美国用(*)第*号,地号407002002021gb002899,图号*,属出让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年*月*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房屋尚未单独领取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号为美房权证美底字第*号,登记时间*年*月*日,规划为商业用途,建筑面积111111平方米。
待评估房屋建成于*年,砖混结构,占地约*平方米,外墙瓷砖,室内普通装修。一楼
为2个门面(临街门面面积*平方米,另外一个面积*5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平方米,3房1厕,照明及水电设施齐全,均可正常使用。现该房屋2个门面已租赁作水果销售店与彩票销售店使用。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评估报告的价值类型采用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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